工商時報【記者鍾多益考試準備新竹好英文補習班寧╱台北報導】

上海市台資企業協會副會長、於上海執業的律師蔡世明昨(18)日表示,今後,台商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時,仍應注意地方政府給的優惠是否有法律依據,以利日後打行政訴訟有憑有據。

中國財政部今年稍早發布「62號文」,意在清理過去地方政府各自施行的稅收優惠,對此,蔡世明指出,歐美外商都未表示意見,認為沒有法律依據的優惠,就不應納入商業考量,顯見台商應轉變心態。

陸委會昨日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舉辦的「大陸台商投資權益保障」座談會,主題在探討大陸依法治國,以及「62號文」、「25號文」之後,台商必須注意的投資權益問題,而我方政府可以提供台商的協助為何。

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出席座談會時表示,據兩岸投資保障協議,台商在大陸投資糾紛個案可透過海基會、陸委會、經濟部三部會協處,諸如「62號文件」通案部分則由我方政府向陸方溝通協調,建議台商投資前需蒐集相關資訊,遵守當地法律,若有糾紛則透過投保協議尋求救濟管道。

台商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會長高為邦表示,台商期待是在兩岸政府在處理投資糾紛時,釐清台商或是大陸政府是否有違法,而非向大陸政府「討價還價」,否則難以爭取台商日後公平權益。

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副秘書長蔡宏明提出建議,我方英語學好政府應設立專責機構,觀測大陸法律變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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